100-110(24/30)
子,自然需要药材,隋瑛便谢过萧慎,揣着药包走了。“难啊。”马车内岑长青叹息说:“我家也快揭不开锅了,拙荆能干,也难为无米之炊啊。”
“什么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,希望就在眼前。长青兄,你我迎着风,闷头先上吧,底下还有那么多百姓,我们是养不了家,还不至于饿死,听闻朔西又闹起灾荒饿死人了。再这样,东州也不远了。”
隋瑛目视前方,攥紧了拳。在他眼下,沉着乌青一片。他已经足足三日未曾睡过一个好觉了。只要岐王入驻东宫,就离改革又近了一步,这黎民苍生的盼头,就多了一分。
深吸一口气,他在摇晃的马车内闭上了眼睛。
——
当隋府中隋瑛熬了药喂林清喝下时,一辆马车停在隋府门口片刻,最终还是径直离去。马车内,奚今思索再三,决定此事先对隋瑛等人按下不表,径直前往岐王府。
毕竟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约定。
奚今在路上时,萧慎正在府内看沅儿写的字,沅儿的瘦金体写得越来越好,这两年他认得了很多字,书写也越来越美观。只是这字写得少了些神韵,也无锋芒,笔法略收敛,处处露着怯。这种字,还是适合个性强的人。
萧慎想起了林清,不禁嘴角上扬。他抬起手摸了摸沅儿的头,又将他拉进怀里在唇上厮磨了一番,沅儿只是睁着眼看他,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。
“殿下会一直带着沅儿吗?”
“当然。”
“以后去别处也带着?”
“可是嫌府内无聊了?如今不方便带你出去。”
“不,”沅儿楼了萧慎脖颈,在他暖烘烘的颈窝里低声说:“以后殿下换了住处,别忘记带我过去。”
萧慎的手游移在沅儿微躬的脊骨上,一节一节地用指尖跳跃着,“当然。”
他扔了沅儿写的字,抬起他的下巴,吻了吻沅儿的唇,“以后可以写一写颜体。”
“你不是喜欢徽宗的字吗?我上次瞧见你看一副字看了很久,我问了,是徽宗的字。”
萧慎笑着摇头,拨开沅儿额间的发,“我是喜欢,但不适合你写,你不必为了我喜欢而写这种字,想一想你喜欢什么样的,就写什么样的。”
沅儿多想说,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字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写字。只是他已经习惯于顺服,他点了点头,说:“好。”
这时,金瓜在外边说是定国公府上的奚今郡主来了。
“奚今?”萧慎皱眉,“她怎么会来?”
虽然往日里也不是没来过,但都是跟着隋瑛过来的,这样的单独拜访还是头一回,萧慎不由得郑重对待。沅儿很有眼力见儿,马上就从萧慎身上下来,给他了长衫,披上了一件外袍。
“晚上再来看你。”萧慎捏了捏沅儿的脸,就出了落云院,往云栖苑走去。
奚今站在池边,垂首凝望湖水。见萧慎前来,便端庄行礼,萧慎回礼后,两人落座。
未等萧慎发问,奚今便仔细观察着萧慎神情。萧慎被他这么一看,脸倏尔就红了。他并非不喜欢女子,只是少年时期遇到了太过惊艳的人,就此覆水难收了。如今奚今这样看他,真叫他无所适从。
“咳咳……嗯,这个,郡主,你今日过来……”萧慎率先打破沉默。
奚今看萧慎这番单纯模样,不像伪装,便道:“是为一人而来。”
“隋大人么?他午时就走了,也是两个时辰了。”
“不,不是为了他。”
“难不成是奚越?我上次见他,他变